flybike007. 发表于 2010-9-22 22:44

其实送东西也没什么不好。

太阳神 发表于 2010-9-22 22:50

以后应当出个龟腚,就是要求商家在二手区,不能卖,只能无条件的送大于邮费价值的东东.先占位先得.送光为止

a5542879 发表于 2010-9-22 22:52

你可以打海木的PP,我支持你。

ascentor 发表于 2010-9-22 23:04

炒作信用。太明显

胶水B 发表于 2010-9-22 23:07

楼主中秋快乐!

a24332673 发表于 2010-9-22 23:39

25# ascentor

不炒信用。难道炒蛋。哈哈、2个蛋炒来炒去。哈哈。不图名不图利。活雷锋。

yw1973 发表于 2010-9-23 00:32

就是炒作也是要支持的.

zjnec 发表于 2010-9-23 09:03

admin 发表于 2010-9-23 18:16

请看二手交流版块第一条规定

拨茅征吉 发表于 2010-9-23 18:35

商家都不看第一条,我更可以从第二条开始看。

adebenben520 发表于 2010-9-23 18:52

说白了,商家利益冲突罢了,你若是不走TB,要东西的人PM你地址,你直接发,可能不会河蟹。

yr7519 发表于 2010-9-23 22:35

同情一下LZ啊,,呵呵!

冬去春来 发表于 2010-9-23 23:20

同情
{:1_206:}

haitao42908621 发表于 2010-9-24 22:03

你笨蛋,当然会被删的/
你看我被删的就少点
太阳神 发表于 2010-9-22 22:3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使用谩骂等不正当攻击字眼呵呵

haitao42908621 发表于 2010-9-24 22:05

楼主不是我说你   我这个良民没马甲    你是商人连个马甲也没有   就敢出来张扬   ……。海版那是保护你   不想让你被卷进口水旋窝。

rrttk 发表于 2012-6-21 01:29

哈哈你懂的.天朝特色.一官2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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