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bike007.
发表于 2010-9-22 22:44
其实送东西也没什么不好。
太阳神
发表于 2010-9-22 22:50
以后应当出个龟腚,就是要求商家在二手区,不能卖,只能无条件的送大于邮费价值的东东.先占位先得.送光为止
a5542879
发表于 2010-9-22 22:52
你可以打海木的PP,我支持你。
ascentor
发表于 2010-9-22 23:04
炒作信用。太明显
胶水B
发表于 2010-9-22 23:07
楼主中秋快乐!
a24332673
发表于 2010-9-22 23:39
25# ascentor
不炒信用。难道炒蛋。哈哈、2个蛋炒来炒去。哈哈。不图名不图利。活雷锋。
yw1973
发表于 2010-9-23 00:32
就是炒作也是要支持的.
zjnec
发表于 2010-9-23 09:03
admin
发表于 2010-9-23 18:16
请看二手交流版块第一条规定
拨茅征吉
发表于 2010-9-23 18:35
商家都不看第一条,我更可以从第二条开始看。
adebenben520
发表于 2010-9-23 18:52
说白了,商家利益冲突罢了,你若是不走TB,要东西的人PM你地址,你直接发,可能不会河蟹。
yr7519
发表于 2010-9-23 22:35
同情一下LZ啊,,呵呵!
冬去春来
发表于 2010-9-23 23:20
同情
{:1_206:}
haitao42908621
发表于 2010-9-24 22:03
你笨蛋,当然会被删的/
你看我被删的就少点
太阳神 发表于 2010-9-22 22:3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使用谩骂等不正当攻击字眼呵呵
haitao42908621
发表于 2010-9-24 22:05
楼主不是我说你 我这个良民没马甲 你是商人连个马甲也没有 就敢出来张扬 ……。海版那是保护你 不想让你被卷进口水旋窝。
rrttk
发表于 2012-6-21 01:29
哈哈你懂的.天朝特色.一官2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