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r7519 发表于 2011-3-1 00:01

我还是以前上高中的时候看到过一次了!!!

yr7519 发表于 2011-3-1 00:02

很理解LZ的心情啊!!有时候在外面看到有人被抢,,也真的很想去帮忙追回来啊,可正当这样想时早跑没影儿了!!!

scott331 发表于 2011-3-1 00:10

不是我冷漠,这事我见得多了。

已经麻木

田野一行 发表于 2011-3-1 00:16

LZ,不是你的错。能直面自己的短处是种上佳的勇气。

世风日下啊!

windy2002 发表于 2011-3-1 00:20

早已经麻木了...

扎西尼玛 发表于 2011-3-1 01:58

同感同感

桐油 发表于 2011-3-1 02:40

好人难做这世道

windy2002 发表于 2011-3-1 02:57

还是不管为好..............

liyinuo00 发表于 2011-3-1 05:16

这个...............无语啊.................

1营长 发表于 2011-3-1 07:01

我要是家伙带齐,应该会见义勇为,不过回家肯定被家人痛骂。

龙王 发表于 2011-3-1 07:09

《刑法》刚刚取消了盗窃罪死刑,这给了他们极大的鼓舞。。。最好是抓住一次砍一个手指头。。。

yuyun158 发表于 2011-3-1 07:43

进来看看,楼主没错。

dragon-light 发表于 2011-3-1 08:25

楼主,现在犯罪的没人有效管理,我们不是管理者,所以我们无能说是有愧。

现在见义勇为的代价太大了,否则社会风气不会这样的。

其实别说见义勇为了,做好事善事可能都会惹麻烦的。所以说,我们避免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不受同样的遭遇就可以了。万事可防范,不可强求。当我们不能控制一件事情的时候,还是随它去吧。

最后发句感慨“在现在的中国,善良是种罪恶!”

龙王 发表于 2011-3-1 08:45

刚刚通过的《刑法》修订案取消了盗窃罪死刑,给了他们极大的鼓舞。

zpkun 发表于 2011-3-1 08:56

唉~~~~~~~~~

龙王 发表于 2011-3-1 09:01

居然还有人大言不惭,不知廉耻地发表这样的论文:

《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必须实行“ 两少一宽” 政策》。

没法混了,转个帖子还说被xx监控系统拦截,说违反法律,已被记录IP。

6828 发表于 2011-3-1 09:05

jc都不管,我们能有什么作为

xmdzshz 发表于 2011-3-1 09:18

支持LZ,不必以身犯险,更何况现在是蛇鼠一窝!
新疆小偷更加不能碰,有句顺口溜为证:
一等洋人二等官;三等少民四等汉。

akles 发表于 2011-3-1 09:31

不怪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你的选择是明智的

夜太阳 发表于 2011-3-1 09:49

罪孽深重的盗贼,终有一天会倒在警员手下...特期待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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