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sa2000 发表于 2012-6-28 12:45

lighingyourlife 发表于 2012-6-28 1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需要细节.
我有律师资格...
属于民法上的特殊侵权..高度危险作业,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


亲,给你好评哦,不过高度危险作业是指高压电,楼主这应当是380伏特的低压动力电源,应当按照过错责任滴,过错细节决定胜败。

lighingyourlife 发表于 2012-6-28 12:52

assa2000 发表于 2012-6-28 1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亲,给你好评哦,不过高度危险作业是指高压电,楼主这应当是380伏特的低压动力电源,应当按照过错责任滴 ...

你误会了.法律上的高度危险作业,并非以电压区分.
高空,高压,高速,等都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主要涵盖建筑 交通 电力 管道 等行为.
这里,电力作业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的.

assa2000 发表于 2012-6-28 12:57

{:1_287:}这.....,汽车交通事故也是?好吧...

lighingyourlife 发表于 2012-6-28 12:58

assa2000 发表于 2012-6-28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汽车交通事故也是?好吧...

道路运输安全法 是典型的调整高度危险作业的法律!
是的.

lighingyourlife 发表于 2012-6-28 12:59

肉包铁,就是高度危险作业.比如小轿车
铁包肉,就不是高度危险作业.比如自行车.

assa2000 发表于 2012-6-28 13:12

摩托肉包铁啊

yuxiaolong 发表于 2012-6-28 13:14

平时供电局说电表的产权是它的,出了事就肯定不是它的了,呵呵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6-28 13:18

这个取决于法官

1448441 发表于 2012-6-28 13:20

如果你可以证明这个电箱设计及保管、维护与你无关的话,那就没什么关系或者较少关系(这就跟你开车撞死了闯红灯的电动车骑行人一样,无责也得赔点)。

assa2000 发表于 2012-6-28 13:47

车对人和非机动车确实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但低压电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还是适用过错责任。我也觉得按照高度危险作业来处理更合理,毕竟你使用的物品对周围的人产生了比较大的威胁,而你是在使用中有获益的。

dadage 发表于 2012-6-28 14:10

本帖最后由 dadage 于 2012-6-28 14:48 编辑

只要证明你的电箱安装符合国家规范就没有责任。
但实践中即使没有责任也需要有赔偿的。

lingdubujiebing 发表于 2012-6-28 14:18

各部门领导意见,加被害人家属闹腾情况 决定你负不负责任

zjnt 发表于 2012-6-28 15:55

车子临时停路边(无禁停标志,可以临时停的),一辆电动车开过来,撞上了你的车,电动车主当场挂掉。
这个责任怎么分?

zjnt 发表于 2012-6-28 15:57

在中国式保护弱势群体的。行人<骑自行车<骑电动车<骑摩托车<开汽车

hilloo 发表于 2012-6-28 16:43

不懂

davidleu 发表于 2012-6-28 16:53

繁荣稳定 发表于 2012-6-28 17:11

在这可爱的国度,有理没啥用,有钱有权才重要

RP周 发表于 2012-6-28 17:13

我想知道他洒的是哪种水~

1945 发表于 2012-6-28 18:35

关键要看你爹是啥人!

吞噬紫外线 发表于 2012-6-28 19:18

多少有点的,理由是你没有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比如有人自杀,撞向你时速5KM/小时的汽车,意外意外的嗝屁了,你说你有责任吗?明确的告诉你,有点的。因为你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作出正确的操作……如果你把车子停在马路中间,把人撞死了,这条理由就不存在了,但是责任就比这还重了……恶意违章停车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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