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贴 合同期满后 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大家都知道吗
本帖最后由 熊熊的小小 于 2011-8-4 10:52 编辑合同期满后 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是吧?我记得好像最新《劳动法》规定过。
顺便给做老板的,做白领的兄弟提个醒 {:1_217:}
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而劳动者不愿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就是说在合同期满后用工单位必须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合同,不然以后每个月需要补偿员工双倍工资。
注:1前提公司要正规 小公司是不会陪咱这些的
2在天朝法律虽然是个儿戏但总归有法可依 大概是N+2吧 2008年以前不满六个月也算一年 那带薪休假呢,你有吗?反正我没有。 那带薪休假呢,你有吗?反正我没有。
木水车 发表于 2011-8-4 11:28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我有 还好几个月 早就知到了........... 我们公司有这个补偿的! 最新《劳动法》完全就是部破法,就是帮大老爷们在那吹吹空调扯扯皮搞出来,完全不具有可执行性,可以去看解除合同条件,雇佣者不得这样不得那样,说白了就是只要受雇佣者不走不管人家干了什么事,你老板就是不能赶人,否则就是要给钱,记得刚出来时闹的很厉害,后来就赶紧又出了个补充法律. 不过与我无关............ LZ试过了? 这算什么, 买断工龄吗. 中国的法律是弹性非常大的,
是给有权有世的人玩的................. 等我试试给兄弟们汇报结果 老板要炒一个工人,
理由太多了............{:1_231:} 有的,前几天有个同事合同满了,公司没提前通知,给了他N+4,正常情况下外企都是N+3,最少N+1,跟裁员是一样的。 有的,前几天有个同事合同满了,公司没提前通知,给了他N+4,正常情况下外企都是N+3,最少N+1,跟裁员是一样的。
龙王 发表于 2011-8-4 18:00 http://98.126.71.251/images/common/back.gif
龙王,
之前听你说了,你公司算很厚道了...
外国人做领导就是不同...............
鬼佬从来不喜欢用傍门左道去整人的........
用傍门左道去整人的只有中国人用来对付中国人的.................
都是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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