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s 发表于 2011-10-27 22:45

二.没被没收,只是看了看不算是危险品就放我走了(最主要是没攻击头和暴闪),我要是给它,岂不是SB啊

linkzhl 发表于 2011-10-27 22:59

koumine 发表于 2011-10-27 23:42

太招摇

电筒爱好者 发表于 2011-10-27 23:45

以前最喜欢用手电照女生宿舍,可惜那时代只有虎头。

大花鱼 发表于 2011-10-27 23:57

此贴让我想起那篇被JC没收的故事。

naatm 发表于 2011-10-27 23:59

得是怕你照到不该照的东西

overplayer 发表于 2011-10-28 01:16

XD你不是乱照女生宿舍了吧

manbw 发表于 2011-10-28 01:26

你们学校管这事的人是土狗

求是 发表于 2011-10-28 02:35

太土鳖啦

liyinuo00 发表于 2011-10-28 06:08

那2000多流明怎么办啊????

新电工 发表于 2011-10-28 06:31

太招摇了

heipi89 发表于 2011-10-28 07:50

浮生,若梦 发表于 2011-10-28 08:08

果断掏出火狐,说,你妈,这才叫手电。

华电人 发表于 2011-10-28 08:14

前科,长得不老实?

lxy314 发表于 2011-10-28 08:51

200多流明就.....
无语啊

HK-MP5 发表于 2011-10-28 08:53

谁叫你老是乱照{:1_239:}

gpyhy 发表于 2011-10-28 08:55

LZ是危险分子,用手电筒勾引女生,手电是作案工具当然是危险品啊{:1_217:}

Laden 发表于 2011-10-28 09:34

=还是有人看上你的手电了,就说被抢了,不就行了

dragon-light 发表于 2011-10-28 09:39

不用怕,法律都没说违法。只要你不去招惹别人就行了。

上等兵355 发表于 2011-10-28 10:58

招集附近的筒友带上大杀器去学校照死那帮NC的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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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学校居然说我的手电是危险品。。。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