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杀了人,又逃回本国,通常怎么处理?
最近看到两段新闻:案件发生后,福冈警方经过侦查锁定了魏巍等3名在日中国留学生。在魏巍被抓时,另外2名同案犯杨宁和王亮均已经潜逃回中国。通过中日两国警方合作,潜逃回国的这两名案犯在中国被捕。杨宁在中国被判处死刑,已于2005年7月被处决;王亮则被判处无期徒刑。魏巍死刑判决确定以后,福冈灭门案全部结审。
(明报)9年前北京留学生赵巍在加拿大被杀案有突破性发展,在中国承诺不会对疑犯李昂(逃回中国后改名为李佳明)判处死刑下,加中双方加强合作及交换情报,案件昨日(北京时间9月20日)终于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赵巍的母亲杨宝英及表姐李军军均前往法庭听审。
那么,如果外国人在中国杀了人,又逃回本国,通常怎么处理?有没有已经发生的范例。 如果没有引渡条约的话,估计在国内受审是没戏了.....国外基本无死刑,好一点的话判个几年。。
我猜的,请楼下专家具体解答。 一般来说在拆那做的案,不管是哪国人拆那都有权利要求引渡回拆那接受审判,如果引渡回来,非拆那人的话一般判决服完刑后再驱逐出境,或者再加一条以后拒绝入境.但事实上大把国家会以各种问题拒绝引渡,如N多外逃官员,老赖等,然后就算人家肯同意引渡那也是有条件的,比如上面所说的什么不判决死刑,谁叫拆Z/F在国民面前熊熊的,出国门后就痿了. 一般惯例是属地管辖吧?! 通常是:
先,抗义
人家不理,
再,强烈抗义
人家还不理。
结果,没辄了。GEAM OVER 哪里作案,哪里管,逃跑引渡。 不太清楚 引渡?不清楚。 某朝只能强烈抗议
俺们只能强烈围观 杀了白杀吧。 对刑事犯罪大多数国家之间都有引渡的协议。还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进行协调。ls的大部分人你们懂不懂纯刑事犯罪的处理方法? 5L正解! 在中国承诺不会对疑犯李昂(逃回中国后改名为李佳明)判处死刑下,加中双方加强合作及交换情报
是谁赋予他这个权力,将法律当作筹码{:1_229:} 倒霉的娃…… 没兴趣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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