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魂
发表于 2012-1-3 02:00
还是你们好啊!前女友后女友的,俺都是露水夫妻!一朝惜别,老死不相往来!
假日午后
发表于 2012-1-3 02:54
hilloo
发表于 2012-1-3 05:43
过去就过去了,算了
wangyifa
发表于 2012-1-3 18:32
淡定淡定
fq9696
发表于 2012-1-3 18:50
t1n2
发表于 2012-1-3 21:43
十年后你再回忆起这些,只会微微一笑了
伊森
发表于 2012-1-3 21:49
无语{:4_308:}
OranGe-
发表于 2012-1-3 22:24
拿的起放的下
niankeke
发表于 2012-1-4 00:23
楼主不是暗恋吧?
gametools
发表于 2012-1-4 00:47
人家孩子都快1岁大了,孩子不是我的。我也都这么过来了么。 没什么大不了的
dingyaott
发表于 2012-1-4 09:19
必须要淡定啊,过去了就算了吧
dragon-light
发表于 2012-1-4 09:32
楼主,这事你参与 得不太甘心啊,呵呵。不过就提高自身心理承受能力而言,还是不错的选择。
dwb
发表于 2012-1-4 09:35
留一点点回忆~
benly
发表于 2012-1-4 09:36
她还给你发请柬? 说明要么她已经彻底忘记你了、只是把你当着一个曾经的“哥们”、而不是恋人;要么她依然爱着你、因为你们的某种原因不能在一起,所以,把你深藏在她的心底里…… 你自己掂量是那种吧
SNAKELB
发表于 2012-1-4 09:37
灌醉新郎你来洞房
jiajilei
发表于 2012-1-4 10:20
大丈夫何患无妻 人家都要结婚了你还难过 真昏啊
风影99
发表于 2012-1-4 10:53
晕,这种事情还真有,换其他人估计是不会发请帖给楼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