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关我事。
{:1_292:}水的也不错
qj_010 发表于 2012-2-14 09:15苹果有的是钱,把商标收购了就好了。
抱歉,俺不卖。 小白兔腹黑依旧啊!白头鹰要么给钱要么滚蛋…… 当年你拿软件翻版问题整我,今天俺也跟你讲法律。
叫ipiadpia pia的。
随便了~
怎么这么多人恨苹果,不理解
qj_010 发表于 2012-2-14 1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我所知,深圳那家公司很缺钱,正想借此敲apple一笔。要知道,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要是把a ...
缺钱不是主因。只能怪苹果自己没玩明白。想当年欧美企业没少用这招算计我国企业,在国内销售一个商标而出口的就得改名,否者就要给别人钱!
师夷长技以制夷~
如果SUREFIER打算开拓天朝(大陆)市场,就没法使用汉字“神火”作为商标,因为已被注册。这种招数看似很无赖,但是在法律上却是行得通的。
不会是真的吧
不鸟他反正,随意啦。
牌子多了,无所谓啦。
继续用诺基亚
也不关我事
这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