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lam 发表于 2012-6-19 13:27

顶马艘观点,丁克

皮球 发表于 2012-6-19 13:44

darkwind 发表于 2012-6-19 13:05其实LZ都说了:“生第二胎可以,罚款,而且是按照收入比例罚款,绝对公平

猜一下:符合规定,打算生出第二胎,去办手续,被要4W,拿不出,打算先生下再说,被强制…这么说的话,就是执法者犯法了_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无奈相关规定的是出生后才算公民…)这么说计生法规没错…只是某些人错了。

DERRICK 发表于 2012-6-19 14:02

生了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责任,那些生多胎的,真正负责的有几个?其实有能力,愿意多花点钱,那就把孩子教育成才。纯粹为了生个儿子,真正生下来又不管不顾的,真的不如死了算了,对自己的孩子都不负责任,能指望他自己有多大的公德?

darkwind 发表于 2012-6-19 14:04

皮球 发表于 2012-6-19 14:09

darkwind 发表于 2012-6-19 14:04HI,你说的确实不属于公民,这是对的,中国法律确实这么规定。但是不代表这不是人命,难道不是中国公民 ...

所以说只能算故意伤害。否则就是故意杀人了!

ttyyd 发表于 2012-6-19 14:15

这是个恶性循环

dragon-light 发表于 2012-6-19 14:23

法律和人情多要玩明白了,天朝世界第一强。可惜,利益面前,没有公平、公正可言的。

裸奔 发表于 2012-6-19 15:02

在明知生二胎违法的前提下,想生二胎的人仍然很多,但有人首先考虑的是怎么养,有人却首先考虑的是怎么生。于是这社会有人生无人养的垃圾越来越多。

童年梦想 发表于 2012-6-19 15:22

裸奔 发表于 2012-6-19 15: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明知生二胎违法的前提下,想生二胎的人仍然很多,但有人首先考虑的是怎么养,有人却首先考虑的是怎么生。 ...

恶法不是法

lumanman 发表于 2012-6-19 15:59

muscel 发表于 2012-6-19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是那个SuperB女支者写的文章

规定的本意是要规范发电厂商,被女支者歪曲成z ...

不能骂人,鸟语也不行,另现在俺家不开窗了,怕风进来了,被人告盗窃国有资产!

裸奔 发表于 2012-6-19 16:12

童年梦想 发表于 2012-6-19 15: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恶法不是法

恶法是不是法你对立法机构说。你可以想办法废除这个法,或者废除这个立法机构。但只要这个法生效,就必须守法,那怕它是恶法。有太多的国人不会去比谁守法,而去比谁违法。不错,某阶层有太多违法乱纪存在,社会也有太多的不公平,但这不是P民违法的理由。

童年梦想 发表于 2012-6-19 16:30

裸奔 发表于 2012-6-19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恶法是不是法你对立法机构说。你可以想办法废除这个法,或者废除这个立法机构。但只要这个法生效,就必须 ...

二战德国还立法屠杀犹太人,该法生效后执行了,我想现在大家都对恶法造成的后果印象深刻吧?

人类要进步,而不是退步,相互伤害的事情,能否不做了呢?


沙恩霍斯特 发表于 2012-6-19 16:37

求问 二战德国立了什么法屠杀犹太人

该法何时生效执行了

为何战后大家连希特勒关于屠杀犹太人的命令都找不到

犹太大屠杀600W人死亡

整个欧洲才多少犹太人得死几道才够数?

foxlight 发表于 2012-6-19 16:41

悄悄告诉你:你楼下那个卖水果的很可能挣得比你多。

童年梦想 发表于 2012-6-19 17:09

沙恩霍斯特 发表于 2012-6-19 16: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求问 二战德国立了什么法屠杀犹太人

该法何时生效执行了


首先你应该加强自身的信息检索能力,纳粹如何通过“法”折磨犹太人的学术报告、专辑、杂谈、纪实数不胜数,你甚至都不用越狱出去随意在学术期刊数据库里就能找到这些。
你的问题体现了:1、你不看学术论文;2、你不利用学术信息检索;
本来对你这样质疑事实的愚蠢问题,问题本身水平就不行,提问者水平更次。
我是拒绝回答的这样低层次低水平的问题,但我这人态度认真,随便发几篇搜索到的文章,你去好好拜读别人的大作,做到心有底而气不虚。
武汉大学 罗衡林 博士论文《纳粹统治时期德意志犹太人生存状况研究》
罗衡林;;德意志犹太人的社会集团与纳粹统治;世界历史;2007年02期
李平民;锡安主义与纳粹德国的反犹政策;西亚非洲;2002年04期
张淑清;对犹太人隔都的历史考察;北方论丛;2002年04期
张玲;王玉琴;;论犹太教与犹太人、犹太历史的关系;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年01期
王震;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透析和近期回潮;国际观察;2003年05期
朱美娣;集体的平庸与堕落从南京大屠杀和奥斯威辛集中营看法西斯的群体心理;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02期

如果文件、信息都找不到,那么事实是不是就不存在或者没发生过了呢?

我想如果这样可以的话,那么我国近代史可以简化很多了,

因为好多事情、人物 都会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而完全不存在,也没发生过。

皮球 发表于 2012-6-19 17:34

那也请楼上的看看《威尼斯商人》欧洲各国对犹太人的歧视和迫害由来已久!

童年梦想 发表于 2012-6-19 17:44

皮球 发表于 2012-6-19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也请楼上的看看《威尼斯商人》欧洲各国对犹太人的歧视和迫害由来已久! ...

西方世界经历了这些痛苦,残暴,才有今天的文明与进步,别人痛定思痛,而我们为什么要在文明中再行残暴呢?

darkwind 发表于 2012-6-19 17:47

皮球 发表于 2012-6-19 21:35

童年梦想 发表于 2012-6-19 17: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西方世界经历了这些痛苦,残暴,才有今天的文明与进步,别人痛定思痛,而我们为什么要在文明中再行残暴呢 ...

落叶剂、无差别攻击、贫铀弹,这就是你所说的痛定思痛?

皮球 发表于 2012-6-20 21:48

不在第一页了?这不科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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