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根 发表于 2011-3-21 12:01

xslwhwxh 发表于 2011-3-21 12:05

论坛可以考虑写入规则吧
谁的论坛谁做主嘛

alg 发表于 2011-3-21 14:33

这个得顶楼主,按规矩办事能少好多麻烦的

gc19861220 发表于 2011-3-21 21:12

158# peggy
做个常识吧:1997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
定有罪”。这意味着,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处于有罪公民的地位。
我不知道兄弟是不是LZ请来的砖家,但是如果你在公众场合说话,请负责任些!(自己拿不准BAIDU一下也好)
关于怎么改变这种大问题,如果你是人大代表可以提议,但是如果你不是,请先做好眼前的小事。
不要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什么事总是想不负责任地调侃几句,最后还总是觉得自己有才!
这不叫有内涵、能力,而叫做眼高手低。
论坛的**,是靠我们每个人严于律己来做出了的,不是一片帖子,就出来的!
这篇帖子我不会再回复了(自找没趣)!给大家添堵了,诚挚的歉意!

roling 发表于 2011-3-21 21:30

支持一下

peggy 发表于 2011-3-21 23:14

本帖最后由 peggy 于 2011-3-21 23:31 编辑

158# peggy
做个常识吧:1997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
定有罪”。这意味着,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处于有罪公民的地位 ...
gc19861220 发表于 2011-3-21 21:1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没说您吹毛求疵是给你留点脸面,你把BAIDU当什么了,看来你还真是。。我知道这帖子您还会再看,回不回您说了算,我知道有些人出来混是靠脸皮的,话说的再漂亮也没用,看你是否言行一致,怎么回事自己心里掂量。。。至于是否有罪推定,最好身边有法院的亲戚小声问下,我问过刑二庭庭长,人家咬文嚼字不如你,也不如你会用BAIDU.也不会像我这么闲来论坛灌水。实际执行怎样,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BAIDU说了算。这个你懂的。。我们很喜欢大专辩论会,欣赏他们的口才,智慧和享受辩论的过程。

peggy 发表于 2011-3-21 23:26

本帖最后由 peggy 于 2011-3-21 23:29 编辑

我不知道兄弟是不是LZ请来的砖家,但是如果你在公众场合说话,请负责任些!(自己拿不准BAIDU一下也好)---gc19861220 发表于 2011-3-21 21:1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是你不负责还是我?我怎么是LZ请来的了?笑话,如果我能证明我根本不认识LZ,你能拿什么来负责呢?黄口小儿,信口雌黄!

关于怎么改变这种大问题,如果你是人大代表可以提议,但是如果你不是,请先做好眼前的小事。
不要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什么事总是想不负责任地调侃几句,最后还总是觉得自己有才!
这不叫有内涵、能力,而叫做眼高手低。---gc19861220 发表于 2011-3-21 21:1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怎么举得此言来形容您恰如其分呢?众人觉得呢?我不怕别人说我,要不您开个帖子让大家投个票?你 。。。敢么?

论坛的**,是靠我们每个人严于律己来做出了的,不是一片帖子,就出来的!---gc19861220 发表于 2011-3-21 21:1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这个你不懂?还出来拽,你拿什么拽啊。说的每句话都那么多漏洞,还学人出来辩论。


gc19861220 发表于 2011-3-21 21:1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赵别妞 发表于 2011-3-21 23:40



没有淘宝之前呢? 大家都不搞网络交易了?
xiewg 发表于 2011-3-19 20:59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没淘宝之前网络交易不发达,有了淘宝网路交易就井喷了。从此大家可以放心和从没交易过的陌生人放心交易了。之前恐怕只能靠口碑和试探,不认识的人再好的东西或许也不敢买。你说进步有多大?

赵别妞 发表于 2011-3-21 23:48

本帖最后由 赵别妞 于 2011-3-21 23:52 编辑

因为先款使卖家掌握主动,一个品德好的人应该将主动让给别人,而不是自己占有。所以一味要求先款的卖家品德也不会好到那里去,不值得信任,不值得交往。(所以那些动不动就感情至上,信誉至上的人请看好,不使用支付宝已经使信誉输掉一局,现在是信誉差一截的人在和信誉高一截的人讲信誉问题,可笑不?)

一个主动让买家使用支付宝的人,才是愿意接受监督的的人(可以退货,退款,评价等),这样的人才是自律的人,值得信赖。

greenx 发表于 2011-3-22 00:13

本帖最后由 greenx 于 2011-3-22 00:18 编辑

电子产品是不是创新的zmp?貌似我就是被楼主放鸽子的.......{:1_239:}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1-3-22 07:12

LS的是的 不好意思

你 不要记恨我啊

大胖熊 发表于 2011-3-22 08:07

楼主有点多管闲事。先款也好,先货也罢;高价买也好,低价卖也罢,都是买卖双方协商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与他人和干?

欧根 发表于 2011-3-22 08:22

欧根 发表于 2011-3-22 08:23

xmdzshz 发表于 2011-3-22 08:53

才发现这个强帖,留个名{:1_223:}

大胖熊 发表于 2011-3-22 08:57

楼上的有点多管闲事。人家说东也好,说西也罢;唱歌也好,放 屁也罢,都是自己的感受,人家就算是自说自话,与你何干?
欧根 发表于 2011-3-22 08:2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我不让他说了?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1-3-23 22:43

LS的 既然你不管你又不让我管? 或者你没有不让我管

而我管了 你又说我 多管闲事

问题是 我管什么了? 我只是发了个帖子 发表下自己的观点

我强迫谁了吗? 我管谁了?

taotaoliu 发表于 2011-3-23 22:49

这个基本赞同,不过也有例外情况,有的人口碑好,也不排除可以先款

木水车 发表于 2011-3-24 00:16

防人之心不可无

lawbreaker 发表于 2011-3-24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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